肉马何以被当成千里马?
2008-01-07 09:27:50.0

 

 

20071227,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原“不作为”副省长何闽旭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,以受贿罪判处何闽旭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“不作为”本来是“肉马”的一个典型特征,但一些媒体在报道此事时又说,“据当地人士介绍,何闽旭是一个能干、敢干的‘能人’,有思路、有口才、有能力。在他主政池州期间,干了不少实事,口碑不错。他大力招商引资,不少重大投资项目都是他亲自抓,并且提出了“工业强市”的口号,使池州落后的经济面貌得到了改观。”(见《“不作为”副省长上任一年即“落马”》,《大河报》200815转自《检察风云》)又俨然是一副千里马的形象。

“肉马”一词最早见于李贺的《马诗二十三首(其二十三)》:

武帝爱神仙, 烧金得紫烟。

厩中皆肉马, 不解上青天。

诗意是说,一心希望升天成仙的汉武帝,马厩中豢养的不是能够“拂云飞”、“捉飘风”的天马,而是充斥着满身赘肉的、不中用的“肉马”。不言而喻,李贺这里是用“肉马”比喻那些平庸低劣、只知中饱私囊、不作为的庸才。具体到何闽旭身上,把他称作混在众多官员中的一匹肉马,可以说一点都不冤枉。

肉马首先是贪马。俗话说,膘大口里来。肉马能够满脸横肉,肥大笨重,哪个不是贪吃贪喝的家伙?自1991年至2006年的5年间,何闽旭就索贿受贿841万余元,其中最大一笔一次性受贿100万元,胃口真可谓大得吓人!像这样大食量的“畜牲”,年收入只有数千元的“主人”们确实供养不起!

肉马其次是懒马。肉马一般都是好吃懒做,吃了睡,睡了吃。2005626日,安徽省池州市发生了一起群体性事件。当天4名乘车者与一名行人发生争执,将这名行人殴打致伤,引发群众不满。随后,不明真相的群众越聚越多,事件发展到打砸抢烧,造成多名武警官兵和公安民警受伤……可是池州市用尽所有办法都未能和他们的市委书记联系上。尽管深夜何的手机响个不停,而且对方还告诉他发生了非常事件,请示他做“指示”,但他竟火冒三丈,索性关了手机。

肉马更多是色马。肉马虽然疏于公干,但对色情却敏捷如狼。何闽旭这匹色马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动物,其对情妇堪称人一走茶就凉,颇为喜新厌旧,是属于狗熊掰棒子那号人,不断吐故纳新。何闽旭对池州市一个酒店老板娘的姿色非常迷恋,颠鸾倒凤之后,还想开开洋荤。于是那个“善解人意”的老板娘专门跑到南京找来几个“假洋妞”让其尽兴。

何闽旭干的这些事情很难让人把“能干、敢干”,“有思路、有能力”联系在一起。之所以会有反差极大的结论,恐怕在于我们一些人看问题的方法出了些问题。如果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下,把何闽旭作为市委书记提出了“工业强市”的口号也算是能力的话,那么傻子也可以当书记了。可以这么说,任何一个官员的表现,在干部群众中都会有两种甚至多种评价,关键是我们的组织部门在考察的时候是否带框框。如果你的“调谐器”对所调查的“当地人士”是有所选择的,是带着观点去的,你就不会不失误。我曾听到一位官员“侃大山”时说过他的一套“常有理”的逻辑:如果别人反映这个提拔对象好,那我就说,那就对了,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看法和组织一致!如果别人反映这个提拔对象不好,那我还是说,那就对了,证明这个干部不怕得罪人,敢于负责,要提拔就提拔这些勇于负责的好同志。当然,这个例子可能有些极端,但它反映出怎样才算相信群众,怎样才能得到真实民意的问题。如果有关部门能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,不带成见,全面考察官员的工作圈、社交圈、亲属圈、邻居圈,就不会或者很少会把肉马当成千里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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